申請說明
- 申請資格:不限。
- 收費依據及標準:依據「內政部受理查詢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案件收費標準」,查詢土地筆數十筆以下者,每件繳納新臺幣三百五十元;超過十筆者,每超過十筆加計新臺幣六十元,不足十筆者,以十筆計算。
- 收費方式:申請人可於郵寄申請書函時併寄郵局匯票(匯票註明內容如下第2點),或於收繳費通知書次日起7日內依下列方式辦理規費之繳納:(1)親自到本處繳納,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20號,電話: (02)2861-3601。(2)或以郵局匯票(受款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掛號郵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收。
- 應附文件:申請函文不限格式,檢附申請書函、土地清冊、地籍謄本及相關地理位置圖等文件,並依「內政部受理查詢國家公園計畫範圍案件收費標準」備妥郵政匯票,一併郵寄至本處辦理,以縮短公文辦理時間。
申辦程序
採書面申請,申請人提出申請(親自臨櫃申請並繳費或郵寄申請書件及規費),經本處審理文件資料齊全後,約7個工作日內核發證明書件。
聯絡窗口
企劃經理課(02)28613601分機401-411
應備證件
申請書函、土地清冊、地籍謄本及相關地理位置圖。
作業天數:經本處確認繳費完成後之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