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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天溪園生態教育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 發布單位:擎天崗管理站
頒布單位與字號:
  • 95年2月3日營署園字第0952902157號函核定
  • 97年10月第1次修正
  • 100年5月1日第2次修正
  • 105年10月11日第3次修正
  • 108年8月20日第4次修正
  • 一、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臺北市內雙溝溪集水區及天溪園特別景觀區(以下簡稱園區)之自然生態環境,提供國家公園教學研究與環境教育場所,特訂定本要點。

  • 二、

    本要點所稱「一般對象」為網路預約或現場集隊之遊客。但各級公私立學校辦理生態教學、生物多樣性活動及環境監測教育等相關研習教育訓練可為「優先對象」。

  • 三、

    園區每日總量管制參訪人數180人,由網路申請「一般對象」者每次申請名額以20人為限;「優先對象」則配合本處解說人力配置,並依計畫書審核。

  • 四、

    本園區開放時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每年1、2月休園。每個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遇國定假日順延一天)、農曆除夕至初五、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選舉日不開放,其餘為開放日。本  處得視干擾情形公告封園時間或路線。
  • (二)教育中心開館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網路預約登記入園以核准函所載時間為主;現場之遊客登記後,於上午10時、下午2時帶隊入園。但本處可視現場人力狀況增加帶隊入園解說服務場次。
  • (三)停車場開放時間為開館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僅供預約入園遊客及公務停車使用,並依管理人員指示停放,禁止非停車以外之行為。
  • 五、

    網路預約申請進入園區,請至本處線上單一窗口提出申請,每隊應有領隊1人並檢附隊員名單。使用性質屬「一般對象」者,請於預定入園日期前20至30天上網申請;屬「優先對象」者,請於預定入園日期前20至90天上網申請。本處將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審核結果,核准入園者應自行列印核准函辦理報到,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隊員因故無法成行者,可更換申請人數五分之一之成員。

  • 六、

    欲現場登記之遊客可於園區服務臺依序排隊登記,每梯隊以20人為原則,於開放時間由解說人員帶隊入園。

  • 七、

    進入園區應跟隨解說人員導覽,禁止脫隊活動。為安全考量,未滿5歲幼童、孕婦或穿著涼鞋、拖鞋等非包覆性鞋具的遊客禁止入園。且禁止攜入任何動、植物(包括飼養之寵物),惟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其訓練中之幼犬不在此限。

  • 八、

    若中央氣象局發布本島陸上颱風警報,或區域豪雨特報,為顧及入園行程安全,本處將關閉園區,已申請核准者,原核准函作廢。

  • 九、

    入園申請填寫之個人資料,僅供入園核對及管理之用,本處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予以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