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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攝影資料借用申請

  • 發布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

申請說明

採書面申請,並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影像資料使用及收費要點辦理。

申辦程序

  • 瀏覽:照片及圖像類請自行至本處操作「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影像資料庫」系統(以下簡稱資料庫)瀏覽圖像,影片類請洽詢本處。
  • 申請:依照資料庫借用流程進行申請,並以正式公文(含出版或播放說明)連同『影像資料借用切結書』寄送本處提出申請。
  • 審核:經本處查核申請事項(含出版或播放說明、借用單位過去借用紀錄等)及典藏情形後,於審核通過後於資料庫上回覆申請通過,並寄送圖檔。
  • 繳費:除影像資料使用及收費要點第三點所列之各項免費之情形外,其他應如數向本處出納人員繳費或匯款至本處指定帳戶。
  • 使用:借用單位應依同意書規定使用攝影資料,不得做其他使用,使用完畢後將檔案自行刪除;另為維護著作權,不論免費或付費借用者,請於圖片使用時註明【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及拍攝者姓名】。

聯絡窗口

解說教育課(02)28613601分機801-810

應備證件

  • 正式公文。
  • 影像資料借用切結書。

作業天數: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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