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採書面申請,並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影像資料使用及收費要點辦理。
申辦程序
- 瀏覽:照片及圖像類請自行至本處操作「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影像資料庫」系統(以下簡稱資料庫)瀏覽圖像,影片類請洽詢本處。
- 申請:依照資料庫借用流程進行申請,並以正式公文(含出版或播放說明)連同『影像資料借用切結書』寄送本處提出申請。
- 審核:經本處查核申請事項(含出版或播放說明、借用單位過去借用紀錄等)及典藏情形後,於審核通過後於資料庫上回覆申請通過,並寄送圖檔。
- 繳費:除影像資料使用及收費要點第三點所列之各項免費之情形外,其他應如數向本處出納人員繳費或匯款至本處指定帳戶。
- 使用:借用單位應依同意書規定使用攝影資料,不得做其他使用,使用完畢後將檔案自行刪除;另為維護著作權,不論免費或付費借用者,請於圖片使用時註明【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供及拍攝者姓名】。
聯絡窗口
解說教育課(02)28613601分機801-810
應備證件
作業天數: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