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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領七:落實國家公園環境教育七大行動方案

  • 發布單位:解說教育科
八煙水田(林永發攝)

八煙水田(林永發攝)

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行動方案,涵括以下七大層面,其執行可從七何(6W1H)分析落實。

行動方案一

  • 依據《環境教育法》諮詢國家公園署(建議設立環境教育推動小組)指定環境教育負責單位,辦理環境教育之規劃、宣導、推動、輔導、獎勵及評鑑相關事項。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2條、第13條。

行動方案二

  • 依據《國家公園法》暨《環境教育法》訂定陽明山國家公園環境教育整體發展定位與行動綱領。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7條。

行動方案三

  • 依據《環境教育法》及陽明山環境教育行動綱領,辦理相關環境教育人員之訓練、環境講習或認證。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0條。

行動方案四

  • 整合規畫具有特色之環境教育設施及資源,建立環境教育平台,提供完整保育研究及解說教育資訊與資源。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4條。

行動方案五

  • 結合陽明山國家公園及在地社區學校資源,設置陽明山環境教育基地,鼓勵、協助陽明山生態學校對社區居民、學校師生、參訪者等,進行環境教育。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5條。

行動方案六

  • 以陽明山國家公園及陽明山生態學校為優先環境教育基地,分析有關境教育議題,並研訂相關之環境學習課程與教材,以實施多元教育活動與交流。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16條。

行動方案七

  • 以環境教育平台應用生態訊整合資源,強化陽明山意象型塑、數位環境學習及相關資訊公開交流。
  • 說明: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