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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呼籲遊客勿於指定以外之地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捕捉動物

  • 上版日期:113-10-08
  • 發布單位:企劃經理科
  • 點擊數:752

因山陀兒颱風來襲為本園帶來豐沛雨量填滿向天池,113年10月6日(星期日)起陸續於社群軟體上有民眾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向天池戲水、捕捉向天蝦等行為;惟向天池非本園指定可遊憩水域,且向天蝦雖然分布在印度、日本及金門,但本種僅存於台灣本島陽明山向天池。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稱陽管處)表示,擅入指定以外之地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捕捉動物之行為已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2款、第8款及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第5點,依規定處最高罰鍰新臺幣1,500至3,000元,陽管處將聯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加強巡邏取締,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勿擅入指定以外之地區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以維自身安全。並請勿捕捉園區內動物,民眾如有發現不法情事,可立即通報陽管處及警察單位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