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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菁山自然中心及其周邊場地借用申請

  • 發布單位:陽明山國家公園

申請說明

為有效利用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菁山自然中心及其周邊場地於非公務使用之餘暇時間,開放供各機關、團體、學校申請使用。

申辦程序

書面預約申請,申請單位(人)應於借用日14日前,以正式公文檢送申請表及借用計畫書提出申請,經奉核准並繳納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後,始得於申請時間內使用設施,政府部門舉辦公益活動免收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

聯絡窗口

保育研究課(02)28613601分機702 陳先生

應備證件

申請表(附件)應詳實載明申請單位、活動名稱、內容、日期、時間、預借場地、參加人數及負責人姓名、身份證字號、住址、聯絡電話等,以便安排與連繫。

作業天數: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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