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Page Banner
勞工權益保障:
 

派遣事業單位應依勞務採購契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如有未依約履行,或有違反勞動基準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而損害勞工權益時,派遣勞工得向中央或各地方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必要時,本處將協助其採取相關救濟措施。

  • 依法按月給付工資。
  • 依法投保並依規定繳納勞工保險費。
  • 依法投保並依規定繳納全民健康保險費。
  • 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準備金。
  • 派遣事業單位應遵循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規定,並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及性別工作平等措施規定,避免產生差別待遇,損及勞工權益。
申訴受理相關單位: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地址:臺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

    電話:02-85902866。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電話:勞資服務專線02-27287002或02-27287020或1999(限臺北市境內直撥)。

  •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室簡小姐,電話:02-28613601分機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