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Page Banner
  • 國家公園園區內土地可以興建農舍嗎?需要檢附之文件為何?

    1. 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申請建築執照,必須先依據國家公園法規定,取得簡易預先評估環境影響(或環境影響評估)的許可,並依據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公私建物興建許可申請作業須知檢討,完成興建計畫審查核可,再續辦建築執照申請。
    2. 國家公園區內農業用地興建農舍,除應符合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規定外,另應依據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8條規定之書圖文件,向國家公園管理處申請建造執照。
    3. 另申請建築執照需檢附文件,請至本處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各類書表下載/建築管理類表單/建築執照申請表單下載項下查看。

  • 我想在我的土地上設置水泥柱鐵絲圍籬可以嗎?

    本園範圍內,為防止他人破壞,建築基地得申請設置圍籬或圍牆:

    一、有關圍牆依內政部營建署85.10.22營署建字第50633號函:按圍牆係雜項工作物為建築法第7條所明定,雜項工作物依同法第28條應請領雜項執照。

    二、土地得申請設置圍籬,前述圍籬高度不得超過2公尺,透空率不得小於70%,圍籬不得設置固定基礎與牆基;特別景觀區內申請設置之圍籬應綠化,相關申請資訊請至本處官網「申請無固定基礎圍籬」之網頁,檢視應附文件。

  • 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土地如何申請農舍?

    一、農舍申請規定

    (一)「陽明山國家公園(第4次通盤檢討)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111.04.15實施)」

    1、建築基地應為本園第三種一般管制區之農業用地,且平均坡度不得大於30%。
    2、應有現有道路或產業道路通達,道路寬度至少2.5公尺。
    3、建蔽率空地比,得以一般管制區內之自有農業用地合併計算,惟不得重複使用。
    4、農舍附設之不透水地坪設施(含基地內通道)面積不得大於建築面積之50%。
    5、圍牆需植栽綠化,與周遭景觀融合。
    6、應符合農舍起造規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
    7、新建農舍之申請人其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本園區內,且其土地取得應滿2年及戶籍登記應滿5年。
    8、應自道路退縮3.64公尺以上建築,申請基地鄰接至善路者應退縮20公尺以上建築。
    9、建蔽率:10%,建築面積:不超過165平方公尺,建築高度:不超過2層樓或簷高7公尺。
    10、整地面積不得超過建築面積之2.5倍。
    11、建築物之新建應符合內政部頒訂「國家公園建築物設計規範」設計建築。 

    (二)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計畫相關規定。

    (三)建築法、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許可、山坡地設計專章、綠建築設計專章等規定。

    (四)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二、申請農業相關設施規定:請依「陽明山國家公園(第4次通盤檢討)計畫保護利用管制原則(111.04.15實施)」規定辦理。

  • 我在國家公園內有一塊空地,請問可以起厝嗎?

    國家公園內的空地可以起新厝的所在,必須屬於第一種一般管制區跟第三種一般管制區,依照陽明山國家公園保護利用管制原則的規定,可以申請項目如下:
    一、第一種一般管制區:
    申請興建獨立或雙併住宅,建蔽率30%且建築面積165平方公尺(就是100坪土地可以蓋30坪且每層面積不可以超過165平方公尺),容積率90%(就是大概可以蓋3層樓),建築物絕對高度10.5公尺。
    二、第三種一般管制區:
    申請新建農舍,建蔽率10%且建築面積165平方公尺(就是760坪土地可以蓋50坪且每層面積不可以超過165平方公尺),3層樓、地下室1層樓、總樓地板面積495平方公尺(就是每層樓地板面積加總起來不可以超過495平方公尺),建築物絕對高度10.5公尺。
    ※但是申請新建農舍必須符合:申請人戶籍所在地需登記在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5年以上、土地取得要滿2年以上;屬於自有農地、自耕農而且沒有其它農舍等資格。
    ※另外還須符合:建築基地平均坡度不得超過30%、要臨接2.5公尺以上道路,並且需申請水土保持計畫核可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