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公園內因農作需要寮舍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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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本園區內第三種一般管制區及第四種一般管制區允許農業使用,有關農業生產設施使用之需求,如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簡稱簡寮),申請方式以書面申請,應附文件如下:
1.申請書(載明寮舍搭建目的、經營計畫)。
2.切結書。
3.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須為自有農地或出具地主同意書)。
4.設施構造圖(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材料規格尺寸、面積等)。
5.非保安林證明書。
6.現場照片。 - 有關簡寮核准條件及使用強度相關規定請至本處官網「申請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設施」之網頁,可先自行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