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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及獎勵項目

  1.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狀況,減少或增加獎項件數。
  2. 參賽作品未達水準經評審確定獎項得從缺;各組金、銀、銅牌獎作品每人限得1件。得獎作品經公佈,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 得獎作品將在公佈後擇日陽明山國家公園遊客中心或陽明書屋展示(日期另行於活動網站中公佈)。
  4. 得獎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得預扣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