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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天溪園生態教育中心使用管理要點
頒布單位與字號:
- 95年2月3日營署園字第0952902157號函核定
- 97年10月第1次修正
- 100年5月1日第2次修正
- 105年10月11日第3次修正
- 108年8月20日第4次修正
- 114年3月7日第5次修正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為維護臺北市內雙溝溪集水區及天溪園特別景觀區(以下簡稱園區)之自然生態環境,提供國家公園教學研究與環境教育場所,特訂定本要點。
- 本要點所稱「一般對象」為網路預約或現場集隊之遊客。但各級公私立學校辦理生態教學、生物多樣性活動及環境監測教育等相關研習教育訓練可為「優先對象」。
- 園區每日總量管制參訪人數一百八十人,由網路申請「一般對象」者每次申請名額以二十人為限;「優先對象」則配合本處解說人力配置,並依計畫書審核。
- 本園區開放時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 每年一、二月休園。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選舉日及每個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一(遇國定假日順延一天)不開放,其餘為開放日。本處得視干擾情形公告封園時間或路線。
- 教育中心開館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網路預約登記入園以核准函所載時間為主;現場之遊客登記後,於上午十時、下午二時帶隊入園。但本處可視現場人力狀況增加帶隊入園解說服務場次。
- 停車場開放時間為開館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僅供預約入園遊客及公務停車使用,並依管理人員指示停放,禁止停車以外之其他使用行為。
- 網路預約申請進入園區,請至本處線上單一窗口提出申請,每隊應有領隊一人並檢附隊員名單。使用性質屬「一般對象」者,請於預定入園日期前二十至三十日上網申請;屬「優先對象」者,請於預定入園日期前二十至九十日上網申請。本處將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審核結果,核准入園者應出示核准證明辦理報到,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查驗。隊員因故無法成行者,可更換申請人數五分之一之成員。
- 欲現場登記之遊客可於園區服務臺依序排隊登記,每梯隊以二十人為原則,於開放時間由解說人員帶隊入園導覽。
- 進入園區應跟隨解說人員導覽,禁止脫隊活動。為安全考量,未滿五歲幼童、孕婦或穿著涼鞋、拖鞋等非包覆性鞋具的遊客禁止入園。且禁止攜入任何動、植物(包括飼養之寵物),惟合格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及其訓練中之幼犬不在此限。
- 若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範圍涵蓋臺北市,或發布豪雨特報範圍涵蓋士林區,為顧及入園行程安全,本處將關閉園區,已申請核准者,原核准函作廢。
- 入園申請填寫之個人資料,僅供入園核對及管理之用,本處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予以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