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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禁葬公告

 
陽明山國家公園內禁葬公告
頒布單位與字號:
  • 台北市政府(公告)中華民國75年10月2日75府社一字第117604號
主旨:

公告本市士林區第三、九、十公墓、北投區第九、十、十一公墓暫時禁止埋葬。

依據:
  • 一、

    內政部75、7、21台(75)內營字第四二三四九九號函。

  • 二、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公告事項:
  • 一、

    禁葬日期:自公告之日起實施。

  • 二、

    禁葬原因:維護陽明山國家公園景觀。

  • 三、

    倘市民需要墓地使用時,請逕向本市第二殯儀棺申請安葬於富德公墓,或採用火葬。

  • 四、

    本公告除刊登台北市政府公報外,並於各墓區明顯之處設立牌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