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設施申請
申請說明
書面申請,僅供實際作農業生產需要者方得申請。
申辦程序申請後辦理現場會勘並做成審查意見,同意後始得施作。
聯絡窗口企劃經理科(02)28613601轉401-411
應備證件- 申請書(載明寮舍搭建目的,經營計畫)。
- 切結書。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須為自有農地或出具地主同意書)。
- 設施構造圖(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材料規格尺寸,面積等)。
- 非保安林證明書。
-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