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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拍攝影片(空拍)申請

 
申請須知
  1. 凡欲於陽明山國家公園(以下簡稱本園)區域內拍攝影片(含空拍)之個人、團體、法人、學校或政府機關(構),請於拍攝日前7個工作日(不含申請日當日及例假日)至前90日內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提出申請。於接獲許可函後,申請人應先電話通知相關之管理站確定之拍攝日期、時間及詳細地點,並於拍攝時攜帶許可函以備查驗。。
  2. 申請拍攝地點若屬其他政府機關轄管區域(如陽明公園、中山樓、童軍露營場、菁山遊憩區)、居民住所或私人場域,申請人應取得該機關、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後始得進行拍攝。
  3. 申請人應以線上申辦為原則,或以紙本郵寄申請書(拍攝影片(空拍)申請書),註明欲拍攝(含空拍)之影片內容及名稱、現場拍攝方式(請略述)、使用道具、設備(請列舉物品名稱及規模尺寸)、拍攝(含空拍)地點(須逐一列舉)、拍攝時間(考量天候因素及個案作業期程,可彈性填寫拍攝日期區間)。如屬機關學校公務委託拍攝、研究監測等專案申請案件,申請人應上傳申請書及委託拍攝證明等相關資料。一次最長申請拍攝期間為3個月,如專案申請案件須延長拍攝期間者須附相關佐證資料。
  4. 欲申請空拍,請依民用航空法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等規定提供操作人姓名、連絡電話、無人機機型及註冊號碼等資料,如需檢附操作證請上傳操作證;如有必要,請檢附空拍計畫書,空拍計畫書註明操作人姓名、連絡電話、無人機機型及註冊號碼,於地圖上標註各空拍點無人機起降位置及拍攝範圍(空拍計畫書範例。專案申請空拍,應上傳申請書、空拍計畫書及委託拍攝證明等相關資料。
  5. 空拍時應遵守交通部民航局之相關規定,注意飛航高度(不超過地面400呎)、速度及音量,不得在人群聚集之地點使用、不得妨礙影響生態及遊客安全,不得有競速行為、不得於夜間拍攝、同一操作人不得同時控制2架以上無人機。並請配合遵守下列規定:
    (1)基於園區生態考量,生態保護區(包括鹿角坑生態保護區【楓林瀑布、小觀音山、竹子山、阿里磅瀑布】、磺嘴山生態保護區【翠翠谷、磺嘴池、大尖後山、鹿堀坪】、夢幻湖生態保護區)範圍內禁止使用無人機。
    (2)申請空拍地點如位於民航局公告之禁限航區內(包括陽明公園、中山樓、遊客中心、陽明書屋、紗帽山、十八份、龍鳳谷等地),如欲空拍,請向民航局申請飛行許可,俟取得民航局之同意文件後再至本處官網線上申請,並上傳該同意文件。(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無人機禁限航區示意圖
    (3)擎天崗草原部分區域封閉,人員請勿進入封閉地區,無人機飛行高度不得低於20公尺,避免擾動牛隻。
    (4)操作無人機時請勿靠近高壓電塔鄰近區域。
    (5)園區部分地區地質脆弱具潛在危險(如大油坑、焿子坪、八煙野溪),或因植被保育考量未開放區域(如七星池)未對外開放,人員不得進入該區。
    (6)拍攝區域若涉及軍方範圍、民航法或其他法規規定事項者,仍應取得各該權責機關同意後,始得為之。
    (7)空拍範圍不得超過無人機起降位置方圓300公尺;同一空域內,無人機請勿超過2架同時飛行;空拍時不得侵犯民眾隱私。 
  6. 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有關無人機註冊與操作證篇第99條之10,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250公克以上及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應辦理註冊,並將註冊號碼標明於遙控無人機上顯著之處,且一定重量以上遙控無人機飛航應具射頻識別功能。並依據管理規則第19條規定,下列遙控無人機之操作人應經測驗合格,由民航局發給操作證後,始得操作: 
    (1)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人機。 
    (2)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2公斤以上未達15公斤且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
    (3)自然人所有之最大起飛重量15公斤以上之遙控無人機。
  7. 天溪園、陽明書屋係採預約參觀並由專人導覽方式,為避免影響正常導覽運作,拍攝(含空拍)時請先取得現場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得拍攝。欲申請於陽明書屋影視拍攝,請依「陽明山國家公園陽明書屋影視拍攝收費標準」 辦理。 
  8. 為生態考量,大屯山車道除公務及緊急救援車輛外,全年全面禁止汽機車輛進入。 
  9. 為維護本園區域內之生態與環境景觀,拍攝影片(含空拍)請遵守國家公園法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等相關規定;並請依現場管理人員之要求,不得有破壞景觀生態、污染環境水質及人員、車輛擅入禁止進入地區之行為。拍攝完畢請立即將現場恢復原狀並將道具、所攜物品及垃圾清除攜離園區。
  10. 凡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於2年內不再受理拍攝申請;如造成設施、環境景觀及自然資源之損壞者,須負賠償責任;如因操作無人機致遊客受傷或設施財物損壞時,由無人機操作人員自負相關責任。本處亦將依法查處。
申辦注意事項及流程說明
  1. 申請人應以線上申辦為原則,請於拍攝日前7個工作日(不含申請日當日及例假日)至前90日內進行拍攝(含空拍)申請,並上傳相關附件。【填寫方式及應注意事項請參考陽明山國家公園拍攝影片(含空拍)申請須知
  2. 拍攝影片、廣告請視狀況上傳拍片大綱或場地照片、拍攝地點位置圖及使用道具等資料,如需使用無人機,請併案申請。
  3. 專案申請(學術研究、公務需求等機關學校單位委託拍攝案件)請上傳拍攝影片(空拍)申請書及委託拍攝證明等相關資料,如需使用無人機,請一併上傳空拍計畫書【內容格式請參考空拍計畫書範例
  4. 申請人送出申請後,可至線上申辦系統【申請進度查詢】查詢案件辦理進度及是否審核通過。
  5. 管理處初審如發現資料有誤或不完整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應於電子郵件通知之補正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回傳補正資料,以便管理處進行後續作業。如經電子郵件通知後逾時未回覆,申請案將不予受理。
  6. 案件處理約7個工作日,經審核通過,將以電子郵件核發許可函,管理處不再寄發紙本公文。申請人請自行下載並列印出紙本,於拍攝前先電話向拍攝地點之管理站報備,並於入園拍攝時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聯絡窗口

企劃經理科(02)2861-3601分機407

應備證件

申請書(線上填寫或紙本郵寄,如係專案申請需空拍請併附空拍計畫書)。

作業天數:7個工作日

 

新版線上申辦系統(自113年2月1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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